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產業技術人才培訓據點建置計畫–精密機械設計產業類
創新產品設計人才培訓班(36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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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人數: | 30人 | 時數: | 366小時 | 起迄日期:2016/6/27~2016/9/7 | |||||||||||
受訓時間 | 每週一~五上課,全日制 早上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每日 7 小時 | ||||||||||||||
課程綱要 | 開(結)訓典禮、 訓典禮、 訓典禮、 訓典禮、 生產力 生產力 生產力 4.04.04.0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基本圖學概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 通識科目、班會電腦輔助繪圖(AutoCAD 2D) 、AutoCAD國際認證 & TQC +專業設計 認證 、產品機構設計理論及應用 產品機構設計理論及應用 方法、 Solidworks3D 機械設計、 Solidworks3D結構設計、 Solidworks 3D 國際認證 國際認證 (CSWA) & TQC +專業設計 專業設計 認證 、 Adobe Illustrator工業設計美學 、3D 列印產業環境與 市場分析 、3D 列印材料與成型介紹 、RP&RE 運用概論 、客製化商品與創機分析 、 產品開發應用實務 、 | ||||||||||||||
就業展望 | 訓後可投入於機械、電子、航太、建築…等行業,結合3D印表機發展更廣。可成為專利工程師、工業產品設計工程人員、機械設計工程人員、CNC加工設計人員、製圖人員、工業產品製造工程人員、3D列印建模人員… | ||||||||||||||
報名日期 | 自即日起至2016/6/18(六) | 甄試日期 | 2016/6/20(一)14:00 | ||||||||||||
參訓資格 | 1.就業保被保險人之失業勞工、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施行期間之失業勞工。一般國民失業者。2.兵役:依法服畢兵役、免服兵役者或由服役機關提出相關證明可參與受訓者。3.學員參訓須以結訓後直接就業為目標,無就業意願或有升學計畫者請勿參訓。4.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之失業勞工,並以就業保險人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優先錄訓。 | ||||||||||||||
訓練費用 | 政府補助100%: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政府補助80%:個人付擔20%($6,740) 1. 一般國民失業者。 2.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無工作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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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資料單: | |||||||||||||||
□勞保明細表 (退保身份 ) | □二吋照片 *3張 | □推介單(非自願失業者) |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參訓評估卷/ 學員基本資料卡/電腦基本能力評估卷/甄試同意書 | ||||||||||||||
□請至網路報名【臺灣就業通】: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 |||||||||||||||
※參訓者之資料將供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運用,以從事後續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 | |||||||||||||||
績優訓練單位 | 社團法人新竹巿職訓教育協會 | ||||||||||||||
地址 | 新竹市民族路31號11樓 | Hcedu2007@gmail.com | |||||||||||||
聯絡電話 | 03-5260089 | 網址 | https://www.hcedu.org.tw/ | ||||||||||||
請搜尋: 社團法人新竹巿職訓教育協會 | 粉絲專頁 | 請搜尋: 職訓協會 | |||||||||||||
錄訓方式 | 1、由培訓單位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甄選出真正具有學習能力與工作意願的學員參加培訓課程,以符合訓用合一之精神。 2、參訓學員均需參加甄試,甄試分為筆試及面試,其中筆試及面試各占50%及50%。甄選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甄選成績達錄取標準者,應以持有公立就業服務中心開具推介單者,優先錄訓。 3、甄選合格者以未重複參訓者為錄訓原則。 4、錄訓通知採電話通知及本單位網站上公告、開課前一日再做課前通知、預計備取5人,若有學員未依規定於開課日報到,則按先後順序遞補錄訓。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再次參加職業訓練(亦即訓練單位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不得受理失業者報名): 1.結訓尚處於訓後三個月內之就業輔導期間。 2.開訓日前一年內曾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所轄各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 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離(退)訓者。 3.開訓日前二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係指訓練時數亦相同)之訓練課程。 4.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參訓紀錄,且其訓後三個月內均無就業效果者。但能提供二年內 確有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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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說明 | 全額補助訓練費用對象: 1.就業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如下列參訓身分者)
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份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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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補助限制:學員有下列情事之一,不適用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1)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勞工保險給付(2)已領取軍人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或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休金(3)兩年內合併領取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津貼或補助,最長6個月為限,身心障礙者以1年為限(4)參訓學員既經查核於勞工保險加保中,依規定不得認定為「失業者」不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職業工會、裁減續保與農漁保情形除外)。 ※前項參訓學員(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給付、軍人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或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退休金。)若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領去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得適用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