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補助、委託、合作辦理職業訓練

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補助、委託、合作辦理職業訓練(以下簡稱訓練單位)辦理職業訓練課程,屬學員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又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之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
壹、防護措施
一、開訓前
(一)訓練單位應成立防疫小組,由負責人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二)請學員應自主管理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情形,應通知訓練單位,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配戴口罩。
(三)訓練單位可利用簡訊、line 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學員注意事項。
二、訓練期間
(一)請訓練單位預先備妥適量之防疫用品以備不時之需。
(二)主動關心學員健康狀況:授課教師或工作人員應注意學員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四)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訓練單位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1:100 (500ppm)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區隔生病之學員及教職員工:學員或教職員工如在訓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儘速返家休息。
(六)維持教室內通風: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之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及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儘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員,務必通知當地本署所屬分署,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1922)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訓練單位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本署所屬分署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
(八)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所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之社交距離規範,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社交距離。惟若雙方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
(九)若空間足夠,以如梅花座等形式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若正確佩戴口罩,則可豁免社交距離
(十)用餐時須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或以隔板、屏風進行區隔。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則應分時分眾用餐,以維持足夠的社交距離。
 

貳、健康管理措施

一、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實施「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等3項措施。

 

二、屬「居家隔離」對象之學員及教職員工,需進行居家隔離14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三、屬「居家檢疫」對象之學員及教職員工,需進行居家檢疫14天,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可外出上班、上學(課)及出國。

 

四、屬「自主健康管理」對象之學員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14天,同時避免不需要之外出,外出時應配戴口罩。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

 

五、訓練單位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學員及教職員工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依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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