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行銷整合與工業設計應用班第01期 錄取名單
新竹市政府職業訓練課程公告說明
1.正取名單依准考證號碼排序。
2.對本公告如有不服,得依訴願法第14條規定,自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人簽名或蓋章之訴願書、參訓學員名單公告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遞送原行政處分機關或訴願管轄機關。
3.參加甄試人員對於試題若有疑義,應於甄試結束次日起三個(含)工作日內,以及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或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三個(含)工作日內,檢具正確之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等相關
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民眾若逾期提出,得不予受理。
4.參加甄試人員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申請成績複查或提出申訴者亦同。
5.正取人員應依規定時間及地點,備妥應備文件辦理報到事宜;報到結束尚有缺額時,訓練單位得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逾時或未依規定辦理報到或遞補者,视同放棄参訓資格。